
福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项目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休假天数计发。下面本文以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为例,福州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如下:
福州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1、假期天数
项目
产假天数
正常生产
产假为128天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一个胎儿,增加产假15天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
产假为15天
妊娠3个月及以上流产
产假为42天
妊娠7个月及以上流产
产假为98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产假为7天
摘取宫内节育器术
产假为3天
输卵管结扎术
产假为30天
输卵管复通术
产假为30天
输精管结扎术
产假为15天
输精管复通术
产假为15天
2、生育医疗费
项目名称
定额支付标准
顺产
2800元
难产
3000元
剖宫产
5200元
人工流产
1095元
中期引产
1700元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Tips:
津贴标准以孩子出生前一年的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准,具体额度可咨询当地社保局。